上次讲到在国内办理的涉外婚姻,国内公民与外籍人士结婚,先要在国内公民所在地的民事登记处办理涉外婚姻,然后再拿着翻译成西班牙语,并经过我国外交部认证的结婚公证前去西班牙驻华使领馆申请将你们的婚姻在西 ...
上次讲到在国内办理的涉外婚姻,国内公民与外籍人士结婚,先要在国内公民所在地的民事登记处办理涉外婚姻,然后再拿着翻译成西班牙语,并经过我国外交部认证的结婚公证前去西班牙驻华使领馆申请将你们的婚姻在西班牙民事机构登记注册,方为有效。但是,在西班牙登记后,原来国内颁发的结婚证书不要丢失。这是国内文件,可以用来在国内办理所需的手续。此外,万一,我说万一,婚姻失败,需要离婚,双方如在西班牙,可以到西班牙法院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双方在中国国内,则必须到原来登记结婚的地方去办理协议离婚。此时,需要原来发给的结婚证书了。 外籍人士,包括西籍华人回国结婚,需要携带本人护照, 出生证明,未婚证明。这些文件都需要正本和复印,并翻成中文,并做好各部门(西班牙司法部、外交部、我国驻西班牙使领馆)的认证。如果是再婚的,要出具丧偶或离异证明。 不管是否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如果在国外办理了离婚手续 - 按照西班牙的法律,离婚,无论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是单方面起诉要求的,均需经过民事法庭判决。西班牙人士的婚姻,在法院判决婚约解除后,由法院直接通知当事人婚姻登记处,在其婚姻登记上加旁注。中国籍当事人拿到法院离婚判决后,为了此离婚文件在国内有效,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如果当时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 则就在登记处所在的人民法院办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不得上诉。经过中国法院承认的判决书方可用作证明当事人的离异。 国内结婚,并已在国外定居的华侨,如要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鉴于离婚案比较复杂,我驻外使领馆原则上不受理华侨离婚案 (过去凡是在使领馆登记结婚的, 曾经可以在原登记的使领馆办理协议离婚)。所以,如果在我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要离婚必须通过西班牙法院。如果在国内结婚的,并已经在国外定居的,可以通过西班牙法院离婚,也可以回国到原登记机关申请。 按照西班牙的法律,只要能过出具双方有效结婚证明的 (如果是与西籍人士缔结 的婚姻,必须到西班牙民事登记处出此证明,如果双方均不是西班牙籍,可以用中国结婚公证),都可以在西班牙法院办理离婚,包括双方协议离婚以及单方提出的离婚(中国称单方起诉)。所以,如果双方都在西班牙,则可以向当事人居住地的法院递交。如果要在国内离婚,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13条规定:可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原来在国外、旅居国家登记结婚的,但双方均已回国定居,其离婚申请则需向双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 夫妻双方现均系外籍华人,或一方系华侨另一方现系外籍华人,要求离婚,应向居住国有关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我驻外使领馆不予受理。 讲到这里,还要强调的是,当华侨获得西班牙国籍时,不要忘记在办理出生登记、西班牙国民身份证(DNI)的同时,已婚者不要忘了办理婚姻状况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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