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金融投资圈又出了件“炸锅”的事:拥有400多万粉丝的金融大V徐某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据披露,徐某涉案金额超1600万元、违法所得200余万元,涉嫌虚假广告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坏事可真没少干。 近年来,类似的“炸锅”事儿不少。这些“翻车”的所谓金融大V,一面在自媒体平台上受万千粉丝推崇,另一面干着收割粉丝“韭菜”的勾当,活生生一出“你盼大V带你飞,他却把你往坑推”的戏码。 徐某微博账号(图源:微博) 一 徐某的套路主要有几种: 诱骗粉丝入场,非法经营证券期货。徐某明知使用场外分仓系统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仍代理不正规的期权分仓软件,以无资金限额、无交易限制等为诱饵,将粉丝引流至该软件,骗粉丝大把大把向里砸钱,自己则拿佣金拿到手软。经审计,仅这一项,徐某的违法所得就达到150余万元。 只要给钱,虚假广告随意发。利用自身大V影响力,徐某有一套惯用话术:“推荐一位老朋友,他跟踪了两只5G概念强势牛股,分享给兄弟们,需要的加微信。”听到这话,老铁们是不是多少都有点心动? 但现实很残酷。所谓的老朋友只是中介,而那牛股则是各类虚假广告,发一条类似的广告,徐某可以拿到2万至3万元费用,后来还涨到了5万元。更可恨的是,明知已有粉丝因为他的虚假广告受骗,同样的广告居然还再发,这不就是典型的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吗? 看到这,岛叔着实震惊。一位金融圈从业者跟岛叔吐槽说,这类人就是彻头彻尾的骗子。明里看,他们把自己包装成“股神”或知名“研究专家”,通过发布一些博眼球的言论、信息等方式,吸引大量粉丝关注。随后便开始向粉丝“挥刀”,利用设计好的各种套路骗粉丝上当。 (图源:央视) 二 这种大V绝不止徐某一个。 有一种典型套路叫“抢帽子”,即相关人员先进行公开预测或提供投资建议,再利用预期的市场波动从中获利。比如曾红极一时的“股市黑嘴”廖英强,当年就因搞“抢帽子”操纵市场,被罚了1.29亿元。 作为曾经的某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廖英强利用自身影响力,8个月内在其微博、博客中公开评价、推荐39只股票,并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然后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获得了巨额违法收益。 还有非法集资。去年10月,P2P平台喜投网董事长黄生被起诉的消息引起不小轰动。这轰动,不仅因为他是个董事长,更在于他有500多万粉丝。利用这500多万粉丝,黄生忙着干一件事:把粉丝导流至名下P2P平台,搞非法集资,涉案金额超6亿元。 从已披露的信息看,类似的财经类自媒体乱象层出不穷。利用各类信息差,一些金融大V通过自媒体渠道进行场外配资、非法荐股和投顾业务、发布虚假广告等各类金融犯罪。 一句话,从场内到场外,套路千变万化,唯有坑粉丝割“韭菜”的谋算不变。 黄生的微信公众号(图源:微信) 三 套路玩得深,最终牢里蹲。 这几年,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一批专坑粉丝的金融大V们已被抓被罚。去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明确提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 金融大V频频“翻车”,给更多人敲响警钟。甭管你是多大的V,只要触碰法律红线,绝不会有好果子吃,更别以为自己手段隐蔽,监管拿你没办法。向“场外收割”的徐某之流被起诉,就是例子。作为金融大V,应该想着对得起广大粉丝信任,而不是变着法儿把粉丝“吃干榨净”,否则终究损人不利己。 对于监管部门和各大平台来说,必须扛好各自责任。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特别是对于规模化、体系化场外配资等活动,要有效运用新技术手段加强监测,加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与证监部门协同配合,对那些专啃粉丝的蛀虫,发现一个就要依法严打一个。同时,自媒体平台也要强化监管,不能因为大V可以带来流量,就处处给特权、放一马。 对投资者而言,还是那句话,掏钱要谨慎。向金融大V学习投资本领当然可以,但切莫轻信盲从。对那些装大神、造人设的金融大V,借用一位金融从业者的话:无论他有多大名气、文章写得有多好,只要他每天跳大神式地掐指一算就说出行情涨跌,那你得小心了。 说到底,警方反诈的“灵魂之问”还是要牢记—— 战无不胜的“理财大师”“投资大师”,为啥要苦口婆心帮助非亲非故的你? 文/江北 编辑/绫波 来源:“侠客岛”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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