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方面,明确了28项政策措施。4月26日,商务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就相关内容进行了介绍。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表示,《通知》聚焦货物贸易自由便利和服务贸易自由便利两大方面,明确了28项政策措施。其中,13项围绕推进货物贸易自由便利进行制度安排,15项聚焦服务贸易自由便利设计政策举措,干货满满。 《通知》主要有三个特点: 紧扣先行先试。《通知》对于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提出有针对性的放宽限制安排,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促进释放发展潜力。比如,在洋浦保税港区内先行试点经“一线”进出口原油和成品油,不实行企业资格和数量管理,进口食糖不纳入关税配额总量管理,进出“二线”按现行规定管理。又如,在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进入“一线”原则上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取消机电进口许可管理措施,进入“二线”按现行进口规定管理。这些政策措施都将为未来全岛封关运作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突出海南特色。比如,将海南省省内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下放海南省人民政府,将有力支持洋浦打造成为具有较强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的国际航运枢纽。又如,支持海南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数字贸易、技术贸易、文化贸易及平台项目,支持建设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支持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鼓励创新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模式等,将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优势产业,推动持续优化海南贸易发展的软环境。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既“放得开”,又“管得住”,注重创新监管模式,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比如,实施海关总署审批和授权海口海关审批的层级审批模式,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又如,完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监测和分析,建设与开放市场环境相匹配的产业安全预警体系,以及与自由贸易港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贸易调整援助机制等。 “贸易自由便利是国际先进自由贸易港的普遍特征,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自由贸易港就是要实现贸易往来自由便利,实现各类市场主体集聚,实现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唐文弘说。(记者 王俊岭) 《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1年04月27日第0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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