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案,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作出系统修改和完善。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及舆论认为,新的选举制度安排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和整体利益,体现了广泛代表性和均衡参与原则,标志着具香港特色的选举制度迎来新起点,对特区政府提升管治效能、实现良政善治具有重大意义。 “香港拨乱反正、实现良政善治的治本之举”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对新选举安排表示坚定支持。他说,香港政治体制由行政主导,而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说明选委会在政治体制之中权力相当大,赋权选委会选举部分立法会议员,完全符合当初基本法授予选委会的权力;选委会界别扩大、立法会议席增加,体现了广泛代表性和均衡参与原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强调,此次修订基本法附件可有效解决香港过往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在政治制度上恢复基本法原意。新的选举安排将令香港走上健康轨道,未来香港的民主进程会继续前行。 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发表联合声明,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修订案表示欢迎和坚定支持,表示将全力配合特区政府展开本地法例修订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李家杰认为,完善选举制度是香港拨乱反正、实现良政善治的治本之举,也是广大香港市民的共同心愿;新选举安排会使得行政、立法关系更加顺畅,为香港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全港各区工商联会长卢锦钦强调,新选举安排令香港步入“爱国者治港”新时代,为香港开启良政善治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有利于香港政制依宪、依法健康发展” 香港友好协进会发表声明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两项修订有效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推动了适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政治制度发展。 香港新界社团联会认为,新的选举制度可从根本上确保香港政治安全,确保750万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此举合宪合法、合情合理,民意基础坚实,为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提供制度保障。 香港中律协发表声明强调,两项修订案是在国家层面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彰显了“一国两制”实践下香港的宪制秩序,有利于香港政制及民主依宪、依法健康发展。 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在声明中表示,完善选举制度后,香港政治重回正轨,期望早前不幸成为政治角力场的香港学校专注发展教学工作。 香港大专院校校友连线、香港高等教育评议会均期望,香港特区政府尽快修订相关法例,凝聚爱国爱港者的力量,让社会得以凝心聚力解决累积多年的深层次矛盾,共同建设更美好的明天。 “是‘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里程碑” 香港《文汇报》3月31日发表社评指出,对香港选举制度进行总体规划设计,为香港发展优质民主、实现良政善治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消除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让更多德才兼备的贤能爱国者通过选举参与香港的管治,提升香港管治效能。 《香港经济日报》发表社评表示,香港实施新选举制度后,立法机构未来可望与行政体系更通力合作,继续反映各阶层利益。港人热切期望治港者皆为贤德兼备之士,为香港的长远发展出谋献策,寻求长治久安。 香港《星岛日报》社论认为,新选举制度设立多重安全机制,防止反中乱港分子进入管治架构,确保“爱国者治港”。随着政治制度重回正轨,香港特区政府管治效能将大大提高,这与民主选举并行不悖。 《香港商报》发表社评表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对香港发展影响深远,是“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里程碑;有关修订亦将优化和改进香港民主进程与制度,定能确保香港长治久安。 “一法霹雳安香江,选规厘定护远航。”《大公报》3月31日社评在详解此次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合宪性、民主性、均衡性、先进性特征后写道:“完善了选举制度,香港从此再不一样;优质的民主、良好的管治,意味着一个更好的大发展时代来临!” (本报香港3月31日电 记者 陈 然)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1年04月01日 第 03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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