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3月23日电 (记者 郭军)暨南大学传播与边疆治理研究院23日发布《“强迫劳动”还是“追求美好生活”?——新疆工人内地务工情况调查》研究报告,通过对广东5家使用新疆少数民族工人的企业开展调查发现,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在内地企业务工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存在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报告中所提出的“再教育”“强迫劳动”和“监视”等问题。 据介绍,该调查共计访谈了70名新疆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参与观察了5家企业新疆少数民族工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用第一手调研资料回答了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企业务工原因、工人们的日常生活、出疆务工对新疆少数民族工人的意义、新疆工人规划等问题,全文约1.8万字。 基于此次调查,报告指出,在这些企业务工的新疆少数民族工人都是出于个人自由选择到企业务工。他们出疆务工的原因较多,包括受宜居的自然环境、高薪工作机会、优质教育资源的吸引、受家人和朋友影响,或将出疆务工作视为开阔眼界的机会等。 报告称,所调查企业的新疆少数民族职工各项劳动权利都得到了充分保障,如每日工作8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相应报酬,在法定节假日休息休假,参加社会保险等。 报告显示,生活方面,新疆少数民族职工在企业有宗教信仰自由、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的权利、可以根据自由选择住所等。另外,企业为照顾新疆少数民族职工的宗教信仰和饮食习惯,均配备了专门的本民族厨师,提供清真饮食。 报告指出,出疆务工对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有许多积极意义,包括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开阔眼界与观念转变、提高语言能力和职业技术水平、使子女享受内地教育资源、提高女性家庭和社会地位等。报告提出,新疆少数民族工人受出疆务工经历的影响,有46%的人希望继续在企业务工增加收入,31%的人计划用已有的储蓄回家乡创业,也有23%的人计划移居到广东省生活。 报告在结论部分称,在内地企业务工的新疆少数民族工人平时下班和朋友在外聚餐,休息日外出逛街、到周边旅游,和家人在外租房居住等都能说明他们在内地企业的生活并没有所谓的“被监管”,从一些少数民族工人根据自身需要和喜好更换务工企业的经历也能看出,他们的流动完全是自由的。 报告认为,一些国家以所谓“强迫劳动”为由,对雇佣新疆少数民族工人的企业进行制裁,实际上是打着人权的旗号损害新疆各族人民正常劳动的权利。 据了解,报告的两位作者尼罗拜尔·艾尔提博士和陈宁博士均是新疆人,现任暨南大学传播与边疆治理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报告完全采用第一手实地采访资料。”尼罗拜尔·艾尔提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尽最大努力去保证报告的客观性和中立性。我们希望通过这样一份有第一手资料的客观中立的报告,给外界呈现新疆少数民族工人在内地务工的真实情况。”(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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