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事务局10月12日向各部门发出通告,公布就所有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后聘任为公务员的要求,即在此日期或以后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的公务员,将要宣誓或作出声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
图为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 海外网10月12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香港公务员事务局10月12日向各部门发出通告,公布就所有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后聘任为公务员的要求,即在此日期或以后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的公务员,将要宣誓或作出声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说:“为了加强公务员对其公职身分所带来的期望和责任的认知,我们为新入职公务员引入安排,要求他们宣誓或作出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大部分准受聘人须在接受聘任时同时签署声明,直接受聘担任高级职位如部门首长的人士,则须宣誓。” 发言人表示:“要求公务员宣誓或作出声明,是对公务员须背负的责任和期望的公开确认和真切体现,有助进一步维护和推广公务员队伍应恪守的核心价值,并确保香港特区政府能有效管治;安排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 的有关规定。” 发言人补充说:“如有人员在职期间涉嫌或被裁定违反声明或誓言,有关个案会按公务员规则和规例处理,包括《公务人员(管理)命令》或有关的纪律部队法例下的纪律行动。” (海外网 朱惠悦) 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浏览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www.haiwainet.cn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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