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讼庭法官陈嘉信认为定罪并无不稳妥之处,刑罚亦并非明显过重,遂驳回其上诉申请。
梁颂恒(左)与游蕙祯(右)(图源:港媒) 海外网9月2日电 据香港“东网”报道,“港独”分子、香港“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颂恒2018年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并判监4周,当时他获准保释等候上诉。高院原讼庭2020年6月开庭处理他要求推翻定罪及减刑的申请,9月2日驳回他的上诉,他因此须即时服刑。 梁颂恒于2016年被指其议员宣誓无效,2016年11月2日他伙同政党另一位前议员游蕙桢及3名前助理冲击香港立法会会议室,因而被控参与非法集结罪。2018年,梁颂恒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并判监4个星期,当时他获准保释等候上诉。高院原讼庭于2020年6月开庭处理他要求推翻定罪及减刑的申请,今日(2日)驳回他的上诉,他因此须即时入狱服刑。原讼庭法官陈嘉信认为定罪并无不稳妥之处,刑罚亦并非明显过重,遂驳回其上诉申请。 日前梁颂恒拖欠香港立法会薪津及诉讼费,赖账不还,香港立法会8月18日入禀高等法院向梁提出破产申请,司法机构已排期在2020年12月2日开庭审讯这起案件。 2016年10月,梁颂恒和游蕙祯在宣誓就任香港立法会议员时展示“港独”标语,并擅改誓词内容。两人的恶行引起众怒,被裁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但两人曾一口气支取立法会议员的薪金共计186万港元。香港立法会行管会2017年起诉至区域法院,通过代表律师向梁、游二人各追讨93万港元酬金、已支出款项、利息和诉讼费等。对此,游蕙祯已提出分期还款获得接纳,但梁颂恒却一直没有理会此事。(海外网 朱惠悦) 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浏览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www.haiwainet.cn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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