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决定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近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香港国安法是在维护国家安全领域对基本法的制度完善和重要补充,有助于基本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强世功分析说,如果我们把“一国两制”比喻为一座法律建构的大厦,那么宪法和基本法为“一国两制”奠定了大厦的地基和结构,而香港国安法可以看作是大厦的拱顶石,对这个大厦起到了支撑作用。 “有了香港国安法,香港能够更好地保障市民的权利和自由,更有利于营造自由公平的营商环境。” 强世功说,香港国安法成为香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香港的繁荣稳定、为“一国两制”保驾护航,让香港再创新的辉煌。 在谈及香港国安法的意义时,强世功引述邓小平同志当年对基本法的评价说,“基本法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著作。说它具有历史意义,不只是过去、现在,而且包括将来;说国际意义,不只是第三世界,而且对全人类都具有长远意义。’我认为,今天,我们也应当在这个思想高度来认识香港国安法。” 强世功认为,香港国安法对完善“一国两制”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在全世界范围来看都是一种制度创新,体现了中国智慧。 强世功分析说,“两制”是指在一个国家内部,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等某些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在人类历史上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制度创新。基本法是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制度化和法律化,而香港国安法又是补充、发展和完善基本法的宪制性法律,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安排的法律化、规范化、明晰化。在此次香港国安立法的过程中,注意把握、遵循和体现了以下工作原则:一是坚定制度自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三是突出责任主体,四是统筹制度安排,五是兼顾两地差异。兼顾两地差异,就是要处理好香港国安法与国家有关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的衔接、兼容和互补关系。 “香港国安法,既凸显‘一国’特色,又兼顾‘两制’差异,是中国立法实践的又一创新,是‘一国两制’的创造性实践,是中国政治智慧的又一鲜活范例。”强世功说。 本报记者 程 龙 《 人民日报 》( 2020年07月05日 第 06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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