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这是香港回归以来中央处理香港事务最重大的举措之一,是“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是基本法实施的一个里程碑。6月8日,香港特区政府举办香港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网上研讨会。回顾历史,回归初心,与会嘉宾就香港国家安全立法阐明立场,直面问题,反击谬论,释疑解惑,当下香港市民关切的问题,都可以从中找到答案。 中央出手堵香港国安漏洞,有人振奋欣慰,踊跃支持、积极发声;有人气急败坏,造谣抹黑,在香港社会渲染恐惧、对立情绪;也有人疑惑忧虑,担忧《决定》和有关立法会不会损害香港的司法独立和终审权,会不会影响到人权和自由。 对于香港反对派造谣抹黑的伎俩,香港市民其实再熟悉不过。近几年,无论是高铁“一地两检”之类的经济民生话题,还是修订《逃犯条例》这样的单纯法律问题,只要与内地有关,香港反对派一定会跳出来煽风点火,造谣抹黑,这次也一定会故伎重演。对于大多数香港市民来说,唯有理性思考,才能不被各种似是而非甚至颠倒是非的观点所迷惑,不被各种危言耸听的言论甚至谣言所煽惑。 国安立法,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的极少数人而言是高悬的利剑,对香港广大居民是制度的保障。中央已经反复宣示,在国家层面进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针对的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针对的是“港独”“黑暴”“揽炒”势力。对于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不构成任何影响。绝大多数奉公守法的香港居民,包括海外投资者,不必对此有任何恐惧。 “如果心中没鬼,你怕什么?”奉公守法,何惧之有?香港市民用最朴素的语言说明了最浅显而深刻的道理。有关国家安全立法的适用范围有严格限定,与绝大多数香港市民无关。与香港近在咫尺的澳门就是最好的例子。澳门特别行政区早在2009年就完成了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其后又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立法10多年来,澳门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何尝有损?所谓国安立法损害权利自由,完全是香港反对派极尽夸张的危言耸听和别有用心的恶意抹黑。他们就是以这样的伎俩,导致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被严重污名化、妖魔化,相关立法迟迟不能完成,国家安全风险凸显,中央不得不出手堵漏洞、补短板。 恐惧有时源自认知的偏差。香港反对派的危言耸听之所以有一定市场,深层次原因是一些香港市民对内地法治状况缺乏了解和信任。改革开放以来,经过40多年的努力,国家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就刑事司法制度而言,内地与香港相差不大。内地办案完全坚持正当程序原则,坚持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国家安全机构在内地办案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并有严格的程序限制,怎么可能到了香港反而变得无拘无束呢?近年来,不少长期在中国内地工作、生活的外国人以各种方式谈及,中国是世界上最能给人安全感的国家,就是最好的明证。 国家安全立法,正是为了让广大香港市民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去年6月“修例风波”发生以来,内外勾结的“港独”“黑暴”“揽炒”等激进暴力犯罪行为和活动,已然成为香港社会的“公害”和“毒瘤”,严重侵害香港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害香港社会繁荣稳定。一年来,香港市民受暴力及混乱状态困扰,连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连生计都成了问题,谈何权利与自由?谁是侵害香港市民权利与自由的罪魁祸首,不言自明。 在经历了持续“黑暴”“揽炒”之后,广大香港市民更加深切地体会到:没有安全和稳定,何来权利与自由?一小撮人的所作所为再不及时制止,绝大多数香港市民的利益和福祉就会被继续侵害,香港和“一国两制”的前途就会被葬送。在国家层面立法,是为香港打上“安全补丁”,为“一国两制”实践装上“杀毒软件”。不论接下来香港再发生什么,也不论外面的人怎么说、怎么做,国家填补香港国安法律漏洞的进程不可逆转。极少数人如果不自量力,试图螳臂当车,只会以失败告终。(王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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