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元相关资金、分门别类地细化制定资金直达流程、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监控系统……6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6月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了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相关情况。 确保资金直达 “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做法,是宏观调控方式的制度创新,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工具。”许宏才介绍,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主要有5方面内容: ——明确资金范围。主要是财政赤字规模新增1万亿元、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 ——细化分配流程。根据正常转移支付、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特点,分门别类地细化制定资金直达流程。 ——实施台账监控。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监控系统,实现全覆盖、全链条监控。 ——压实地方责任。省级财政部门要当好“过路财神”,及时将资金全部下达到市县,也要将更多的自有财力下沉基层,不做“甩手掌柜”。市县财政部门要科学安排财政支出,强化公共财政属性,以民生为要,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加强监督问责。财政、审计、人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直达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许宏才介绍,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在保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责任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完善相关资金分配程序,压实地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分类细化流程 如何确保资金能够扎实地直达市县基层?财政部预算司司长李敬辉表示,财政部根据各类资金的特点,已经分门别类细化制定了资金直达的流程,确保资金扎扎实实到基层。 李敬辉介绍,对于列入特殊转移支付的资金,财政部将主要按照因素法切块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落实“六保”的任务需要,提出细化到市县基层的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后下达基层;对于列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财政部主要按因素法切块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使用范围和“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自主落实到市县基层和具体项目,省级财政部门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后再下达到市县;对于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资金,财政部将按现行的管理办法分配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细化到市县的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后下达到市县;对于列入地方财政赤字的资金,财政部将按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管理规定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由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细化到市县的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 严管资金流向 为了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李敬辉介绍,财政部将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做到资金流到哪里,监控就到哪里,主要从3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要求。明确抗疫特别国债的资金用途、分配拨付、还本付息、预算编制等内容以及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测算、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等内容。 二是建立台账制度,实行全程监控。财政部对新增财政资金将建立全覆盖、全链条、动态化的资金监控系统。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强化问责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监督和重点监控,实时跟踪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 许宏才表示:“我们现在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严密的监控系统,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实现全链条的跟踪,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骗取等行为的发生。”(本报记者 孔德晨)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0年06月13日 第 01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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