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白鲟等生物物种的减少甚至灭绝,或许正是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原因。
长江白鲟。图片来源:央视。 近日#长江十年禁渔#话题在微博引发热议,#长江白鲟的最后踪迹#随后再登热搜,有“中国淡水鱼之王”之称的长江白鲟没能跨过2020年,被科学家宣布灭绝。 两次热搜放在一起,暗含着一种令人伤感的因果关系:长江白鲟等生物物种的减少甚至灭绝,或许正是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原因。 这些年,长江里的鱼究竟“消失”了多少? 根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作为淡水养殖产业支柱的“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的鱼苗发生量(即每年新生鱼苗幼育数量)持续下降,与上世纪80年代相比下降了90%以上;产卵量从最高1200亿尾降至最低不足10亿尾,仅相当于最高点的120分之一。 除了总量锐减,长江物种多样性也遭到了严重打击。 长江水生生物多达4000种以上,其中鱼类424种,特有鱼类183种,但有92种被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若不彻底禁渔,与我们“永别”的绝不仅仅是“长江白鲟”而已。 江鱼遭殃,渔民获利了吗?并没有。 为了维持收益,部分渔民动起了“歪脑筋”,“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应运而生”。用此类方法捕鱼,不管大小,一网通杀。被捕上来的小鱼苗经济价值很低,只能作为饲料出售,一斤通常只有几毛钱。 从前临江而富的渔民群体,却陷入到“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当中。在这种情况下,“十年禁渔”的规定不仅给长江中的鱼争取到了休养生息的机会,也给在江面上“煎熬”的渔民带来了“解脱”的机会。 事实上,这个“解脱”契机早已酝酿多年。早在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开始部署“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和“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2019年年初,关于禁渔后的补偿方案正式颁布。 在渔民“上岸”的过渡期,中央财政采取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期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禁捕工作给予适当支持。 位于长江中游的湖北省洪湖市螺山镇长江捕捞村,2020年初就实现了56户专业渔民全部退捕上岸,政府给予每户渔民6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补偿。位于湖北省的宜都市枝城镇白水港村,186户渔民完成退捕,根据实际情况,每户补助10万至17万元。 上岸的渔民,有的“鸟枪换炮”,搞起了水产养殖;有的开起了饭馆、做起了小生意;年富力强的大多选择外出打工,或者到家附近的工厂工作;年纪稍大的则在当地打打零工,赚些零花钱。总而言之一句话,只要肯干,总能找到活干。 按照规划,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这首几年前火遍大江南北的流行歌曲,也许恰好唱出了如今渔民与长江和江鱼的话别。用十年,换亚洲第一长河的重生,同时为28万渔民的“网后余生”赋能,这笔帐,值得! (文/深海大鱼) 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点击“海外网评”,读懂中国与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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