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农村地区的天价彩礼、大操大办之风盛行,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成为当前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其中的有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吕德文。 记者:您长期关注和研究中国乡村治理问题,对于近年来农村地区的红白喜事及其发展变化,您有什么观察和思考? 吕德文:近年来,根据中央部署,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行移风易俗,农村地区节俭办事的风气愈发浓厚,很多农民群众之间的人情债少了,人情味浓了。与此同时,仍有一些现象和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一些地方,农民群众操办红白喜事时,仪式上出现了变化,一些人会请来外来演出团队甚至有恶俗、低俗的表演,有伤风化。再如,一些地方的群众在办理丧事时,可能会出现一些出格甚至违法的事情,依然掺杂有一些迷信活动。 如果再仔细观察,各地的礼金也有不同特点。比如近些年来,在我国北方一些农村地区,彩礼增长得较为明显,男方家庭需要凑齐一大笔支出。在我国南方的一些农村地区,主要是平时的人情宴越来越多,人们随礼的频次越来越高,人情债让人不堪重负。 还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变迁与发展,有些村落里有经济实力的人操办红白喜事时排场特别大,档次特别高,导致本村的人都不敢随礼了,给少了显得不合适,多给点又没有经济实力。久而久之,容易出现被孤立、不合群的情况,不利于整个村落的和谐相处。 记者:近年来,社会上屡屡曝光天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新闻,背后有人情、面子的因素。请问,这些陈规陋习为何难扭转? 吕德文:以前,我国的农村地区天然地孕育着一种内在的社会治理机制,比如乡贤文化、村规民约,对农民群众有一种潜移默化的约束作用,操办红白喜事会有很多约定俗成的规矩和习俗。即便是农户自主设宴办事,也不敢太夸张太出格,不会对风土人情产生强烈的影响,否则就可能会引来全村人的舆论压力。 如今随着社会的转型发展,特别是“流动中国”、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农村地区内在治理机制的约束作用正在减弱。特别是对于一些常年在外务工的人员来说,他们与乡里乡亲的来往走动,往往是因为家里还有留守人员需要照顾。一旦人情附着上了“功利”,一些不正之风就容易滋生和蔓延。 另外,红白喜事以前是村里办,大家一起办,现在是自己办、交给市场办,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也容易让一些农民群众产生攀比、排场的心理。特别是一些红白喜事的供应商、服务商有意识地营造市场竞争氛围,比如开发不同类型的鞭炮、制定不同档次的宴席套餐,甚至搞起“私人订制”,这也会对农民群众产生一种心理的刺激。 记者:如今,各地各部门正在全面推行移风易俗。对于如何进一步开展好这些工作,您有什么意见建议? 吕德文:移风易俗往往是一种不产生直接经济价值的工作,甚至有时候由于工作方式方法的不当,容易制造出新的矛盾,影响干群关系。与此同时,移风易俗又是一项必须要做的工作,对农村地区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这首先是对地方领导干部的一个考验,是否真的下决心、下硬功夫把这件事做好。 其次,移风易俗要注意因地制宜,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全覆盖”。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情况,究竟是随礼太频繁,还是酒席的档次太高,究竟是婚礼办得太高调,还是丧事办得太出格,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而各个击破,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把合乎常理、群众没意见的也“一网打尽”了。 此外,移风易俗不是一个简单地依靠行政手段就能完成的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会结合群众的需求,找准发力点,顺势而为,打开局面。 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党员、乡贤、社会组织的力量,让移风易俗逐渐入脑入心,让节俭办事成为习惯,塑造新时代农村新风貌。比如,现在很多农村地区成立了红白理事会,这就是一个积极有益的探索。 本报记者 张 洋 《 人民日报 》( 2019年11月04日 07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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