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起,公安部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等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全面启动推行。图为工作人员在浙江余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操作车辆购置税远程征收管理系统。 新华社记者 余俊杰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上海坚持“吃改革饭、走开放路、打创新牌”,创造城市发展新传奇。图为2019年1月7日,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一期)奠基仪式在上海举行。 新华社记者 丁 汀摄 实施集成化改革后,江阴市周庄镇山泉村村民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内查询养老保险信息(2018年3月8日摄)。 新华社记者 李 博摄 近年来,贵州省围绕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资金筹措、组织方式、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基层党建等“八要素”,通过“减、融、服”创新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既带动了农户增收,也推动了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图为2019年9月17日,贵州省榕江县计划乡计划村阳开苗寨的村民在收割水稻。 新华社记者 杨文斌摄 8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这次政治局会议透露,十九届四中全会主要议程,除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外,还包括——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 这让人想到六年前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正是这次全会提出,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六年来,这一“总目标”备受关注。 有机整体: 总目标两句话,统揽改革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部署、总动员,勾画了到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往中国提出过许多具体领域的改革目标,比如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等。但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一个总目标,并用它来统揽各领域改革,这在党的历史上是首次。这个总目标包含两句话,前者规定了根本方向,后者指出了鲜明指向。它们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二者不可偏废其一。 第一句话,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改革的根本方向,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新中国成立后,逐步探索、确立了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方面的重要制度。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特别是在改革开放41年里,在善于调适的执政党领导下,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走出了一条“人间正道”。 有一些西方政客,意图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推进改革的目的,最核心的是坚持和改善中共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绝不是西方化、成为西方的附庸。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不能把这说成是不改革”。 第二句话,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出了改革的鲜明指向,即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在以往的中共政治话语中,“管理”一词被提及最多,鲜有使用“治理”一词,后者侧重互动、对话、协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也就是一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简言之,国家治理体系是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是发挥制度体系效能的能力。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被认为是继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国防现代化之后的“第五个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一次伟大创新,深化拓展了人们对治理社会主义国家的认识。 全面深改: 50次深改委(组)会,持续推进 2013年12月30日,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由习近平总书记任组长。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截至目前,中央深改组、深改委会议分别召开40次和10次。换言之,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有50次中央深改组、深改委会议聚焦制度与治理体系改革、治理能力提升。 这50次会议涵盖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和日趋成熟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改革制约、影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50次中央深改组、深改委会议几乎每次都涉及经济体制改革,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等,健全市场体系,完善经济治理体系。 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健全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5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等,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不断发展。 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新的“四梁八柱”已基本搭建完成。5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健全文化治理体系,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社会体制改革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5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等,通过制度安排、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对地方政府牺牲生态环境的发展进行体制机制制约,建立健全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问责机制,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文明治理格局。50次会议审议通过《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等,生态文明治理体系更加完备、治理能力显著提高。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面,健全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这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管党治党的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大量会议: 聚焦“制度”和“治理”,落实总目标 不止中央深改组、深改委会议。这6年,有大量重要会议聚焦“制度”和“治理”,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有关。如政治局会、政治局集体学习、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等。 政治局会议时常关注制度体系构建。2013年8月27日的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等工作。当年12月31日的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次年6月30日的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5年10月12日的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7月31日的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9年8月30日的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政治局集体学习同样把“制度”和“治理”作为重点。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为例——第十次集体学习,关注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第十六次集体学习,聚焦加强改进作风制度建设;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话题为我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主题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第二十三集体学习,关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研究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等等。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同样如此——第三次集体学习,话题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第十一次集体学习,聚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第十六次集体学习,学习推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第十七次集体学习,研究新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5年前,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作出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而正是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中国提出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两年前的十九大,在总结成绩,概括“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畅谈发展蓝图时,频频呼应“总目标”。十九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发展活力和创新活力明显增强”。“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八个明确”之一。到2035年时,中国“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展望未来: 中国现代化进程必将提速 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树立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说:“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 过去的27年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7年,在顶层设计和地方探索的结合下,中国解决了很多体制性的深层次障碍,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体制改革,提供了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加充分。 同时,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一些制度和治理体系还是制约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因素,制度执行力、治理能力仍然是个短板。为有效应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及时总结国家治理中的好经验好机制,并将成熟的经验机制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非常必要。 国家治理优劣的竞争,本质是国家制度模式的竞争。放宽比较的视野,相对英美等西方国家的衰败政治、低效治理,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动乱无序、无效治理,“风景这边独好”的社会主义中国实现了长治久安、有效治理。 在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将极大提速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更加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持续保障中国创造出国家治理奇迹。(张广昭 陈振凯)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9年10月23日 第 05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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