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韩国SBS新闻) 海外网5月5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清州地方法院5日宣判一起组织卖淫案,犯罪嫌疑人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并追缴100万韩元(约合6000元人民币),还被执行保护观察。 调查显示,A某从2018年8月3日起连续五天内,租用清州市兴德区两间单人房作为场所,组织2名在韩国非法滞留的泰国籍女子卖淫。 A某向嫖客一人收取8万至13万韩元(人民币460元至750元)不等费用,并将其中半数纳入囊中,以此获利100万韩元。 据报道,A某今年31岁,自称艺人。根据调查,他曾在电影中饰演过警察,还出演过有线台的电视剧。(编译/海外网 刘强) 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登陆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www.haiwainet.cn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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