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起点上,应积极加强“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4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院长李向阳出席海外网智库论坛。(海外网 唐哲 摄) 海外网4月24日电(孟庆川)“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六年来,一系列务实合作落地生根,给参与国带来了满满的发展机遇。4月24日,在人民日报海外网主办的海外网智库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院长李向阳表示,在新起点上,应积极加强“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李向阳主旨演讲摘编: “一带一路”是中国向世界提供的重要公共产品,为全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一带一路”初期,通过铁路、港口、工业园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推动了参与国的互联互通。但还只是基础工作部分,只是个开始。比如铁路运输,不是把路修好就完了,铁路运行起来还要考虑铁路安全、收益分配等多方面问题。因此,推动“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成为今后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可以加强各国技术标准和物流规则对接,有效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各国和地区政策和发展战略对接,深化务实合作;规避搭便车行为与道德风险,降低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提高“一带一路”合作透明度,减少国际社会误解;增强“一带一路”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全球治理提供新理念,探索新规则。 “一带一路”是探索全球治理模式的新平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机制化不能简单复制其他国际合作平台的模式和机制,而是要探索具有明显中国特色的新机制,这需要遵循三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民主化原则。“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应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由中国与参与国共同制定新机制,尊重多方意愿,充分反映参与国利益诉求。二是坚持渐进性原则。“一带一路”是新生事物,仍在摸着石头过河。机制化建设也不能一蹴而就,应以发展的导向,随着共建“一带一路”的范围和影响力的扩大而不断完善。三是要坚持正确义利观。“一带一路”是服务世界的公共产品,秉持正确义利观是“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没有正确的义利观,“一带一路”建设将不可持续。 “一带一路”是开放包容的国际化平台,需要在多方面领域推进机制化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在今后的发展中需要构建完善融资机制、投资跨国保障机制、贸易便利化机制,以及企业社会责任跨国协调机制、跨国人员流动机制、人文交流机制,但最关键的是“一带一路”的组织协调机制。 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登陆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www.haiwainet.cn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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