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要通过完善战略规划和业绩评价标准等,将金融伦理渗透进经营的方方面面。要在全社会建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提升金融消费者的专业素养。
岁末年初,红包连连,大小“购物狂欢”从线上蔓延到线下,各类金融借贷产品也铆足了劲儿搞营销,“刷卡送大礼”“透支额度可提升10%”……催促人们一次次按下支付键。然而,也有人担心,有些产品过度宣扬“透支未来”的消费方式会背离“释放消费潜能”的初衷。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也越来越丰富,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市场中也出现了一些带着“道德瑕疵”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它们披着金融创新的外衣,游走于监管制度边缘,很难说是违反法律,但与社会公序良俗存在明显冲突。 前几年,一些保险公司以创新为名,推出酒驾险、烟花险,为醉酒驾驶和燃放烟花行为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提供保障。市场最初引为笑谈,没想到还真有人投保。这让人不免担心,有了这些保险“兜底”,会不会助长投保者违法违规的冲动?再如,已被叫停的“校园贷”,由于缺乏约束,这一本是满足大学生个人消费信贷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一度成为消费金融市场的不稳定因素。 事实上,与其他行业相比,金融业尤需重视伦理问题。这是因为,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更高,更易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特别是近年来,基于金融创新的各种衍生产品令人眼花缭乱,普通人很难彻底弄明白其中的原委。基金经理、保险代理人和客户经理等凭借知识上的优势误导消费者,较之其他行业也更加容易。 任何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也都兼具经济属性和道德属性。伦理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一起构成规范人类行为的两种基本方式。金融市场在进行法制建设的同时,也必须建立起相应的伦理道德秩序。 未来随着金融市场充分竞争、对外开放提速,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将更加丰富。同时,居民收入提高、人口结构变化、社会转型加速,金融需求也将日益多元。加强金融业的“道德伦理”建设,是一个需要关注的课题。 如何驱逐那些“不道德”的金融产品? 不断完善监管制度。管理部门必须敢作为、勤作为,及时弥补“灰色地带”的管理漏洞,以刚性制度净化金融市场。此外还要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增强征信信息的广度、深度,加大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同时加快引入区块链技术,记录、追溯金融交易参与者的道德表现。 完善金融行业、企业的管理制度。“夫义所以生利也,不义则利不阜。”金融业要通过完善战略规划、人才选拔机制和业绩评价标准等,将金融伦理渗透经营的方方面面。比如,经营决策不仅着眼于当下的效益,还要有前瞻性、全局性思维,虑及行业影响和社会效益。不仅为“有钱人”提供服务,还要愿意做一些“微利”的买卖,致力于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推行面向农户、城市小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助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发展。 在全社会建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提升金融消费者的专业素养,厚植金融伦理土壤。为培养更高质量的复合型金融人才,高等院校应不断强化金融学专业学生的金融伦理意识,提升学生的金融伦理素养。金融企业在文化建设中,要突出追求长期、可持续利益的价值观,抛弃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树立正确的金融伦理价值取向。(涵铭) 警惕自媒体平台卖保险“大忽悠”(延伸阅读) 近期,部分保险营销人员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发布虚假营销信息,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谨防误导宣传。 据了解,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的误导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进行饥饿营销,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如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二是夸大收益,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如发布“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等承诺;三是曲解条款,故意曲解政策或产品条款,如宣称“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口号。 银保监会提示,保险产品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当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通过正规渠道充分了解保障责任、保险金额、除外责任等重要产品信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当前自媒体平台门槛低、发布主体多、缺乏内容审核,消费者在接收此类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销售信息时,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冲动消费。如有疑问,可向相关保险机构咨询或向监管部门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向银保监会投诉的全国统一电话为12378。 (本报记者 曲哲涵 整理) 《人民日报》(2019年02月11日18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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