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提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解决香港前途问题,绝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国家长期发展战略。以国家今天的成就,并不需要再多一个上海、深圳或广州,因此“一国一制”的香港对国家的作用将大幅度下降,当然走向独立的香港更是死路一条。
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张晓明(人民日报 林 渊摄) 3月8日公布的《全国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在第一章“工作总则”中,于“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联系和团结”前,增加了“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这与中共“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一国两制”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14条方略之一“一脉相承”。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没有提“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香港舆论对此非常关注,一些人武断地认为“反映中央不再重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实际上,2014年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任内首份政府工作报告也未提“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其后连续三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重提“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虽然没有提,但是在政协章程中特别增加这一内容,反映国家对相关内容始终很重视。 正如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张晓明所说,习近平主席十分关心香港,政府工作报告未提“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很重要原因是篇幅所限。更重要的是,“一国两制”是总概念,其实已经包含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内涵。事实上,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内容不尽相同,尤其是“一国两制”本身包含“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未必需要每次都提出。 当年提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解决香港前途问题,绝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国家长期发展战略。实现“国家统一”是中国繁荣富强之大计,回归后的香港实行与祖国内地社会主义不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仅是为了和平解决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的“香港问题”,也是为了维持香港业已形成的优势、保持其国际经济地位进而维持其长期繁荣与稳定。而要在香港落实好“一国两制”,在英国人撤走后就需要了解、熟悉香港制度精髓的港人管治香港。邓小平指出,“香港人是能治理好香港的,要有这个自信心。香港过去的繁荣,主要是以中国人为主体的香港人干出来的。”所以,当年选择“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并将其写进《香港基本法》,使其得到法律的保障。 “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仅是“维持香港繁荣稳定”所需要,也是“发挥香港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优势地位”所需。早在1960年,中央对香港工作明确提出了“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当时香港成为内地战略物资及紧缺物资的供应地,以及外汇的主要来源地。内地改革开放初期,香港对内地的作用更是巨大,尤其在贸易及对外筹资,以及内地经济走向国际市场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的香港,保持了原有优势,尽管与内地互补优势收窄,但在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中的独特优势依然明显,包括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发挥了为国家经济发展融资平台以及人民走向国际市场缓冲平台的作用;香港具有大量通晓国际规则的专业人才以及与世界广泛的经济联系,可以协助国家“一带一路”等重要战略的实施;因此香港在国家发展与民族复兴伟大事业中将继续发挥深圳、上海、广州等国内城市无法取代的作用。“一国两制”原本是针对台湾提出的,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必须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因此今天“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作为台湾榜样作用依然存在,因此其政治意义也重大。 以国家今天的成就,并不需要再多一个上海、深圳或广州,因此“一国一制”的香港对国家的作用将大幅度下降,当然走向独立的香港更是死路一条。《政协章程(草案)》提出,在“积极开展与台湾同胞和各界人士的联系”后增加“坚决反对一切分裂国家的活动”的内容,自然包括“台独”、“港独”。因此,“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最符合香港利益,也最符合国家利益,因此是国家长期发展战略。因此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一国两制”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具有强大生命力,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对“一国两制”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 (陈丽君,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海外网专栏作者) 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登陆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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