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不同,数字货币是区别于传统信用货币的一种全新的数字化信用货币。
3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向记者招手致意。(图源:新华网) 3月9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在回答有关数字货币的问题时,周小川行长表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零售支付工具并没有得到认可,目前央行不接受也不认可相关服务。同时,他还指出,央行正在与市场合作共同研发数字货币。 自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比特币就在去中心化、跨境流动等“光环”下悄然进入人们视野。发展到这几年,其声势更是势如破竹。最高峰时,其价值相较于7年前,涨了500万倍,参与者从专业小众快速扩散到普通大众,国内甚至出现了“炒股炒房不如炒币”的论调。但2017年9月,据多家财经媒体报道,中国监管当局要求境内比特币交易所制定无风险清退方案,9月底前关停。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发布提示,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中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首席经济学家万喆评论认为,比特币的发行是没有国家信用背书的,这是一个颠覆原有货币系统的概念。虽然比特币发行的一开始可能是希望使其可以成为一种货币,但目前来看还并没有一个国家的央行承认比特币的流通。 中国社科院国际金融研究室主任刘东民对海外网指出,与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不同,数字货币是区别于传统信用货币的一种全新的数字化信用货币。数字货币有两类,一类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私人数字货币,另一类是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周小川所指的,央行正在研发的数字货币就是法定数字货币,是由国家信用做支持的一种货币形式。 刘东民同时指出,法定数字货币近期难以全面、大量的发行。原因有二:首先,数字货币背后所需的区块链等技术还不够成熟,其次,就算技术上成熟了,也需要逐步进行推广,进行局部测试和评估。据财新网消息,央行已在相对封闭的票据市场推动了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但数字货币离真正向普通老百姓推广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同时,周小川也指出,数字货币或许会对金融稳定、货币政策传导,产生一些不可预测的作用。因此,它需要动态的监管措施。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主任金煜也曾评论称,“虚拟货币”不仅可能让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还很有可能引发各类风险,“挤出”真正的金融创新,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海外网 戴尚昀) 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登陆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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