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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散华人族群与祖(籍)国关系变迁述论

马德里时间:2017-9-3 01:38| lcw7612| 评论: 0|来自: 中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

张康(1983 —),男,陕西榆林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关系专业2013 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国与东亚、欧洲事务、华侨华人问题等。本文选自《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7年第2期,注释从略。20 世纪90 年 ...

张康(1983 —),男,陕西榆林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关系专业2013 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国与东亚、欧洲事务、华侨华人问题等。
本文选自《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7年第2期,注释从略。

20 世纪90 年代后,离散理论研究因移民热潮和全球化语境而日成显学。“离散”(Diaspora)一词最初专指犹太人的全球迁徙。近年来,伴随其概念的逐渐泛化,基于离散理论解释华侨华人问题的文章、著述也日渐增多,但迄今为止,依此路径探讨华侨华人与祖(籍)国关系的学术尝试还不多。本文将从离散族群的视角出发,简要介绍离散概念的历史沿革及其引入华侨华人研究领域的相关争议,并在回顾明清以降离散华人族群与祖(籍)国关系流变的史实基础上,验证尤西·沙恩等学者关于塑造离散者与祖(籍)国关系主要因素的理论假设,探讨在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离散华人族群与祖(籍)国关系周期性亲疏变化的规律与原因。

一、“离散”概念及其泛化

“Diaspora”一词源于古希腊语,意为“在各地播撒种子”,后来才从中衍生出人口离散的意义。在很长一段时间里,“Diaspora”曾专指公元前6 世纪在巴比伦人驱赶下背井离乡,但始终渴望重归其“应许之地”—耶路撒冷圣殿的犹太人,其特殊的族群经历也被视为典型的离散经验。“Diaspora”的中译仍没有统一的说法,有将其译为“流散”、“散居”、“流寓”等多种译法。笔者以为,根据“Diaspora”一词的起源和字面含义,一个最初的集合地或曰历史核心以及指向核心的强向心力是其题中之义。“流散”、“散居”、“流寓”等译法易给人无规则、无方向、无归属之感,而“离散”一词则更能精准传达这一群体虽漂洋过海却心系故土这一特点,因而是较为恰当的译法。

“离散”概念提出后逐渐泛化,开始涵指一个国家或民族散居在外的成员,既包括被迫的离散者,如殖民时代四百年间的非洲黑奴,也包括那些怀有浓烈故土情结的主动离散群体。时至今日,与全球化时代相适应,“Diaspora”开头的“D”已改为小写,不再属于专有名词,其意义涵盖也更加宽泛。

在众多研究离散现象的学者当中,以色列希伯来大学的加比·谢夫(Gabriel Scheffer)是具有代表性的一位。他将离散族群分为古典离散族群(Classical Diasporas)与现代离散族群(Modern Diasporas)两大类,前者是指那些无法完全融入所在国主流文化,不想被他人所同化而在母文化中努力寻求心灵归宿的移民群体,如早期的犹太人与非裔族群;而后者则是因应于经济一体化和全球移民浪潮而涌现的,“由移民及其后裔构成的少数族群,在移入国生活、工作,但与祖(籍)国保持着强烈的情感上和物质上的联系”。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国家陆续转变了对外来移民特别是亚裔移民的排斥,后“冷战”时期的国际局势从对抗走向缓和,开启了全球范围内的第三次移民浪潮。与漂洋过海的先辈不同,新一代移民迁徙于世界各地,并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跨国形态。很多研究国际移民的学者因而提出或重申“世界主义”、“双重认同”、“多重国籍”等理念。伴随全球移民流动的空前拓展,跨国生存逐渐成为这一时期新移民群体的常态,承载着别离、迁徙、家园、祖先等诸多的丰富内涵,“diaspora”成为体现这一群体流动状态及生存方式的最佳术语。作为本土文化性较弱的普通移民,有的可能会最终剥离曾经的族群性特征,而完全归化于居住国文化;但作为离散者,在认同中则会始终保持(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保持与归化并不矛盾)源于故土的群体记忆。

南京大学人类学教授范可认为,移民现象在民族国家出现后有了不同的涵义,“离散”是一种认同政治现象,是移民对故土的眷念和认同的表达,少数族裔通过对移民历史境遇的追忆来参与所在国政治的行动,反映的绝不是对所居国的疏离感而是相反。所谓的“离散化”其实与真正意义上的“离散”没有多少关系,而恰恰反映了全球化与文化多样性之间的互动关系。从根本上说,跨国主义视野的形成与发展是以跨国移民的大量涌现为前提的,而后者恰是现代离散族群的重要表现形式。离散族群的社会场域多以跨越地理和政治的界限为特征,“流动性”与“兼顾性”是其普遍特征。

二、离散族群与祖(籍)国的关系

如上所述,一个最初的集合地或曰历史核心以及指向核心的强向心力是离散族群产生的先决条件。类比于物理学中离心力与向心力的相生相制,正是由于远离故土,身居他乡,才会产生对于祖(籍)国社会与文化若即若离的心态,既不会一味靠近,也未曾渐行渐远。因此,作为离散族群,与祖(籍)国(实体或文化)间延续不断的关系维系是其普遍特征。

离散族群与祖(籍)国的关系虽受自身属性与主观意愿的影响,但同时也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无论是犹太人或黑奴那样的古典型受难者离散,还是近代在帝国与世界殖民体系扩张下形成的劳工离散,无论是东南亚华商千百年来因追逐利益而造成的贸易离散,还是基督教徒、佛教徒在千百年遥望耶路撒冷与蓝毗尼中所形成的宗教离散,这些离散很多看起来似乎是个体的决定,但很大程度上都有结构性的因素在背后推动。

在《离散者与国际关系理论》一文中,尤西·沙恩与阿哈隆·巴斯将离散群体描述为祖(籍)国与居住国之间的“独立行为者”。由于自身众多特殊利益关切的存在,除了对居住国事务的广泛参与,对离散群体而言,祖(籍)国各项外交乃至内政政策也会对自身群体带来影响。二人认为,塑造离散者与祖(籍)国关系的诸多因素大致可以归为四类:祖(籍)国的可渗透性(Permeability,即外界与国内政治建立各类联系的现实可能),祖(籍)国与离散群体的相互看法、祖(籍)国与离散群体的力量对比以及祖(籍)国与离散群体在政见上的一致性。在这四个因素的相互作用下,活跃于全球舞台上的离散群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被动的离散者,在大多数情况下,身不由己被牵涉到国际关系中;二是活跃于居住国的主动离散者,积极参与居住地政治;三是对祖(籍)国政治主动施加影响的离散者。

沙恩和巴斯还进一步研究得出,在祖(籍)国具有不同实力的情境下,离散者的政治诉求与影响也不尽相同。一般说来,当祖(籍)国式微且对离散群体的资源需求越多时,其国内政治的“渗透性”则愈强,离散群体对于祖(籍)国施加影响的意愿也更加明显;而反之,当祖(籍)国国力强盛且对于离散群体资源的需求减弱或不予接受时,其祖(籍)国政治的“渗透性”则愈差,离散群体与祖(籍)国的跨国政治互动也越为受限。这一理论假设无疑为解释离散群体与祖(籍)国关系的周期性亲疏变化提供了重要工具,但这一理论是否可用来解释华侨华人与中国关系还有待检验。为了验证这一假设,首先需要回答的一个问题就是:华侨华人是否可被视为离散者?
三、离散理论与华侨华人

相较于离散理论在国际移民研究领域的广泛使用,对于从离散族群的视角讨论华侨华人问题,学界长期持较为审慎的态度。学界泰斗王赓武先生就曾在《单一的华人散居者?》一文中对此提出疑虑:“我的保留意见来自华人由于华侨(sojourner)这个概念以及政府从政治上利用这个词而遇到的问题。…… 在华人少数民族数量较多的国家,这个词是怀疑华人少数民族永远不会效忠于居住国的主要根源。经历大约三十年的争论,如今华侨一词已经不再包括那些持外国护照的华人,逐渐取而代之的是其他词,如(海外)华人和华裔,这些词否认与中国的正式联系。我心中挥之不去的问题是:散居(离散)者一词是否会被用于复活单一的华人群体的思想,而令人记起旧的华侨一词?”

结合考虑王赓武先生的人生轨迹,其对于“离散”概念的担忧多少具有自传的成分,并反映了与其同时代大多数华人的心境。其主要的顾虑无非是担心“离散者”一词会像当年的“华侨”称谓一样,再度引发其住在国主体民族的猜忌,从而导致历史悲剧再度发生。此外,王先生的反对理由还包括,单一的华人离散者概念在面对日益纷繁芜杂的海外华侨华人现象时难以尽述其各自不同:“单一的华人一词可能越来越难于表达日益多元的现实。我们需要更多的词,每个词需要形容词来修饰和确认我们描绘的对象。我们需要它们来捕捉如今可以看到的数以百计的华人社群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王先生的看法发表于21 世纪之初(2002 年),其忧虑和担心无疑折射了历史的反思与智慧。但是,近20 年过去了,国际格局、海外侨情较之当年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今天,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已成为地区格局新秩序的主要创建者之一,“中国热”席卷全球,各国均开始重新思考,理性处理与中国的关系。在东南亚一些传统华社,也出现了一股自下而上的“再华化(Resinolisation)”的热潮。一方面,作为离散华人自身,其对于公开并活跃持有华人族群身份的做法更为认同,对于身为华人的自信心也大为提高。以印尼为例,在印尼官方2000 年举行的全国人口普查中,申报登记为华族的人口仅有240 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2% ;而到2010 年,当该国再次进行人口普查时,这一比重却已增至3.7%,有超过880 万人承认自己为华族。另一方面,住在国政府和民众对于华裔族群以及中华文化的宽容度和兴趣也同步提升。如在印尼,曾被严格禁止而中断多年的华文教育重新得以复兴,不仅越来越多的华裔子弟重新开始补习中文,大批爪哇族、巽他族等当地主体民族的青年也掀起了学习中文的热潮,这无疑是与中文在东亚经济圈中日益上升的地位和实用性密切相关的。2015 年9 月,第十三届世界华商大会在印尼巴厘岛召开,印尼前总统梅加瓦蒂,印尼总统特使、政治法律与安全事务统筹部长鲁胡特,印尼人民协商会议主席祖尔基弗利等印尼高官均莅会祝贺。这是世界性的华商界盛会首次在印尼召开,而在20 年前,这是无法想象的。

今天,当我们提及华侨这一概念时,其所指已与20 世纪曾十分敏感的“双重国籍”问题相距甚远。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政府从中外友好和海外华侨华人的长期生存发展考虑出发,一直坚定奉行“单一国籍”的政策,鼓励华侨融入、贡献于当地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周边主要国家对于本国华族公民政治效忠的疑虑。

此外,对“离散”一词的使用也并不意味着对华侨华人社会“日益多元的现实”的忽略。华人离散的经验同样复杂而多元,将离散者简单视为性质单一的祖(籍)国海外单元显然是与现实不符的。不同地域的离散华人状态各有差异,不同时代的离散华人面对的历史经验与社会现实也不尽相同,他们并非是单一的华人离散社群。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华侨华人都是离散华人。陈志明教授认为,英文中的ChineseDiaspora 应指那些还与中国有千丝万缕关系并认同中国的移民群体,严格来讲,那些已经入籍、定居下来的华人不应该被认为是Diaspora。

笔者以为,当前华侨与(外籍)华人的划分是基于国籍和政治考虑,而离散华人的概念则属于民族特别是文化民族的范畴。本文中所讨论的离散族群,其核心特征是与祖(籍)国维系的各类联系以及对族群文化较为深刻的根性崇拜,特别是指在尤西·沙恩等学者的分类中积极关注、参与住在国和祖(籍)国事务的“主动离散者”。譬如一名当地土生的泰籍华人,即便其依然保留中文姓氏和华人面孔,如果其从未或极少与祖(籍)国发生联系,那么此时,可以说其身上中华民族的“离散性”已然消失,而让位于其住在国的公民性与社会性。因此,正如陈志明教授所言,绝大多数的入籍华人(特别是东南亚地区)并不属于本文所讨论的离散华人群体。但是,在全球化席卷各国的今天,当空间、国界等旧有樊篱逐渐被打破时,海外华人是否拥有当地国籍已与其“落叶归根”或“落地生根”的倾向并无直接关系,而仅在某种程度上与当地移民政策及生活便利相关。入籍者未必定居,而定居者也未必入籍(如在俄罗斯、阿联酋、日本等典型的非移民国家)。因此,是否入籍不应成为界定离散华人的必要依据。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离散华人的范围与所指各不相同。新的时代背景下,“离散”一词在华侨华人领域可能招致的敏感性事实上已大为降低。在现实中,离散华人与祖(籍)国间的联系涉于政治层面者极少,而绝大多数聚焦于经贸、文化领域。近十年来,以离散概念描述华人散居世界各地的情形已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使用离散华人的概念来分析华侨华人现象的新层面,与之相关的研究著述亦十分丰富。

相比于中国自有的“侨民”研究体系,引入离散族群这一概念对于借助国际前沿移民理论讨论华侨华人问题并与世界其他离散族群进行比较研究大有裨益。如前文所述,由于离散概念的文化属性回避了对于国籍问题的区分,而仅着眼于离散者与祖(籍)国文化的牵系和根性崇拜,因而为分析华侨华人中活跃的“主动离散者”群体在不同时代与祖(籍)国的关系变迁提供了一个可供归纳的通用性概念—“离散华人”。

四、离散华人与祖(籍)国关系变迁

伴随华人数百年来延续不断的海外播衍,其全球离散的内核与表现处于持续的调整和重塑之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离散华人与祖(籍)国的相互关系也因应于国际格局和内外力量的消长而不断变化。

(一)明清时期

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移民在中国历史上曾长期不被认可和鼓励。明、清两代曾以严苛的海禁政策著称,严格限制国人出海及与外邦番民交往。华侨在外不仅无法得到国家庇护,反而被视为“化外之民”、“乱民”。1603 年,西班牙殖民者在菲律宾屠杀约2.5 万华侨,而当时明代统治者却认为这是咎由自取:“中国四民,商贾最贱。又商贾中弃家游海,压冬不回,父兄亲戚,共所不齿,弃之无所可惜”。又如《大清律例全撰》第二十卷《兵律关津节》中明文规定:“凡国人在蕃托故不归,复偷渡私回者,一经拿获,即行正法。”可见,在当时统治者的眼中,海外移民简直与海盗流寇无异。这一态度一直持续到清朝末年,当时清朝国力衰微,希望能借助海外侨民的财力接济国内时才有所改观。

晚清时期,海外华侨社会逐渐形成,以南洋华侨为代表的部分华侨精英拥有了较强的经济实力,但在侨居国和中国国内均处于政治无权地位。在传统光宗耀祖观念的影响下,一些富户巨商萌生了回国参政的愿望。而当此时,晚清政府由于财政紧缺,列强环伺,也扭转了以往对海外华侨“低贱流民”的看法,一方面对华侨之财力有所觊觎,一方面也希望借助华侨更多了解世界。从清同治五年(1866)开始,清政府就通过“捐官”的方式逐步对海外侨民开放政治参与渠道,只要向朝廷缴纳一定的财产,即可以被委任一定的官衔。在1901 年“新政”变革后,清廷不仅对学有专长的华侨子弟极力延揽,还在咨议院中设立若干席位,邀请华侨担任议员,并“附席陈述”(类似于今日之列席制度)。这一规定打破了长期以来海外侨民低人一等、不得回国参政的限制,在国家层面为华侨与国内公民享有同样的参政议政权利开创了先河。

依据尤西·沙恩等人的理论,当祖(籍)国国力强盛而其权力中枢对于离散族群的力量与态度毫无兴趣时,祖(籍)国政治的渗透性往往极低,在此情形下,离散群体对祖(籍)国政治的影响也十分有限。明清时期,中国作为亚洲最为富庶的国家,其中央政权强盛而自大,在当时的统治者眼中,早期侨民一直被视为“流寇”,其移民的目的无非是为了逃避罪责与贫困,因而“流落番间,与之杂处,遂同为劫掠,苟图全活”。晚清时期,这一情形虽然有所改变,但面向侨民的所谓政治参与仍属封建时代的畸形产物,能够参与的华侨仅限于少数富商,其被委任的官衔也多属闲职,对国内政治的影响十分有限。从离散族群的分类角度来看,这一时期的中国海外移民属于典型的古典离散族群。中国被华人离散者视为理所当然的祖国,无论其在外漂泊生活多久,仍期待有朝一日能回归故里。

(二)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1 — 1949)

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曾有一句名言—“华侨为革命之母”,用以评价海外华侨对中国近代革命事业的巨大贡献。据粗略统计,在辛亥革命前后,革命党人80% 的活动经费与物资款项均为海外华侨捐赠。黎元洪在1912 年接见海外华侨代表时亦曾提到:“武汉起义以来,海外华侨屡助军饷,始有今日大功之告成。”广大华侨响应孙中山的号召,以财力、人力追随孙中山投身中国革命。在1911 年殉难的“黄花岗72 烈士”中,属海外华侨者就达31 人,其中年龄最小者仅18 岁。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火种始于海外华侨社会,革命组织的先驱、骨干和资助人均以华侨为主,在辛亥革命、“二次革命”以及护国运动、护法运动期间,无论是宣传发动、组织策划,还是经费筹措、参与起义,海外华侨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937 年中国抗战全面爆发后,全球各地的华侨对于祖国遭受的苦难感同身受,纷纷成立各类救国组织,以实际行动支援祖国民众抗击外侵的正义战争。1937 年8 月20 日,96 个旧金山地区的华侨团体联合组成旅美华侨统一义捐救国总会,芝加哥华人也于同日成立美中芝城救国后援会。1938年10 月,南洋各地华埠派代表赴新加坡出席南洋华侨筹赈祖国代表大会,共同决定成立“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南侨总会),号召各地华侨以“担负战费1/4”为目标,发动捐款购债支援国内抗战。据不完全统计,抗战期间,仅南洋、美洲、欧洲三地的华侨就在各地建立了3940 余个华侨抗日爱国团体。这些团体成为各地华侨捐款救国的关键枢纽,为发动全球华侨力量支援抗战贡献良多。

购买战时政府发行的各类公债也是华侨对中国抗战的重要贡献之一。当时不少侨团为此不惜变卖会所房产,用于捐款购债。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共发行六期救国公债,其中华侨购买总额约占发行总数的三分之一强。据统计,仅从1937 年到1945 年期间,海外侨胞直接向国民政府捐款总数就逾13 亿元国币。

这一时期的华侨,除少量早期移居欧美并已深度融入当地民族国家文化者以外,绝大多数仍属于古典离散华人的范畴,高度关注和牵系于祖国事务,并将中国视为自己的祖国。其对于中国革命的各方面支持和参与,事实上是一种爱国行为。这一方面是由于东南亚广大地区在此时还未形成民族国家;另一方面,也与中国侨民根深蒂固的故土情结相关。庄国土认为:“萌芽于晚清时的华侨民族主义,到抗战时升级为爱国主义,对中国本土的认同和凝聚力逐步加深使他们投入到抗日救亡运动中去。”从近代民主革命到抗日战争以至解放战争,祖国中央政权对于离散华人族群的倚重逐步加强,国内政治向海外侨胞敞开大门,表现出高度的可渗透性。而与之正向相关,海外离散者对于祖(籍)国的关注与影响也在此时达到巅峰。

(三)新中国成立至今

新中国成立后,离散华人族群的指向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与祖(籍)国的各类联系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色,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1. 1949 — 1954:延续传统,全面倚重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基本上延续了从晚清到民国时期在华侨问题上的一贯政策,即基于血统主义的原则,将海外华侨均视为本国国民,并对其负有领保责任。中央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努力争取海外华侨对新生社会主义政权在政治上的认同和经济上的支持。例如,高度重视华侨、归侨在国内的参政、议政权利,以法律形式规定华侨参加人大、政协等政治机构的权利和具体席位安排;保护关系侨眷切身利益及侨乡稳定的侨汇、侨批等涉外跨国金融往来;号召广大海外华侨积极支持新中国经济建设和抗美援朝战争,通过购买“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等方式支援祖国经济建设等。

就这一阶段而言,海外华侨绝大多数尚未加入当地国籍,其对于祖(籍)国的政治诉求与实际待遇几乎与一般国民无异,希望有朝一日叶落归根的想法在当时比较普遍,离散华人群体在海外侨社中依然是主体。

2. 1955 — 1965:华侨时代的结束

这一阶段是近现代华侨史上最为重要的分水岭。当时,伴随着中国周边民族国家的不断独立,在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等一些华侨聚居的主要国家,由于华族人口在当地均占有较大比重,对其公民忠诚的担忧导致排华势力有所抬头,关于海外华侨的身份归属已成为当时中国周边外交中亟待解决的问题。1955 年,著名的万隆会议在印尼召开,中印两国在会上正式签署了《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以是次会议为标志,中国与周边主要侨居国先后就单一国籍问题达成共识,自晚清以来形成的“血统主义”国籍原则正式终结。

在当时,对于海外华侨的国籍政策被称为“三好政策”,即:“华侨自愿加入侨居国国籍,很好;华侨愿意保留中国国籍,同样好;华侨愿意回国参加祖国建设的,也好。”在此政策鼓励下,从20 世纪50 年代中期至“文革”前,绝大多数华侨自愿选择加入住在国国籍,开始了“本土化”或曰“在地化”的进程,海外“华侨社会”正式为“华人社会”所取代。这一时期海外侨社的重大调整主要是中国政府因应于国际形势变化和外交需要,从华侨群体长期根本利益出发,鼓励其归化于当地社会的结果。在此过程中,海外离散华人的涵盖群体大幅缩小,对祖(籍)国各领域事务的关注度与影响力也开始下降。

3. 1966 — 1976:“文革”浩劫,全面封闭

“文革”期间,由于严重的左倾思潮,北京被视为“世界革命”的中心,一手“反美帝”,一手“批苏修”。在国家整体外交政策的错误影响下,侨务工作在舆论导向上也日趋意识形态化,“突出政治”成为各项工作的首要考虑。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将海外华侨视为资本主义思想的“洋代表”,海外华侨从大力团结、争取的对象沦为要斗争、要教育的对象。具有海外关系者被列入“黑七类”,侨批被诬为“特务经费”,与海外亲人互通书信被称为“里通外国”。在“文革”的狂风烈焰中,中国与海外侨民的联系彻底中断,中国侨务部门的工作也陷入瘫痪:中侨委于1969 年被撤销,大批侨务干部被打成“走资派”。

从离散族群的角度而言,自晚清以来离散华人与祖(籍)国紧密联系的传统在“文革”时期被彻底推翻。由于对国际形势的错误判断,离散华人族群被划入敌对面,对国内的政治参与和影响几乎失去可能。中国政府的左倾外交也加深了住在国政府对“红色中国”的疑惧,并认为与中国的各类交往会加深其对当地华人的影响,从而使他们更加接近和效忠于祖(籍)国。海外离散华人与祖(籍)国政治联系的敏感性随之提高,各主要侨居国华人也普遍收紧了其与祖(籍)国发生联系的各类渠道。在来自祖(籍)国—住在国的双重高压和限制下,大批离散华人的“离散性”开始消退,而愈加融入住在国社会,对于祖(籍)国的政治关注和影响也降至前所未有的冰点。

4. 改革开放至今:拨乱反正,因应时代

从1978 年改革开放至今,是中国政府拨乱反正,与华侨华人各领域联系全面恢复的新阶段。中国政府反思和纠正了“文革”期间对于侨务工作的错误定位,并根据新的国际格局与国家发展需要,重新定义和调整侨务政策,对离散华人族群的倚重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这一时期又可细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从“文革”结束后到1984 年,主要变化是侨务战线的拨乱反正。曾被视为坏东西的“海外关系”得到了正确评价,也就是说,解决了如何看待海外离散群体的问题。而1984 年以后,中国政府的侨务工作则聚焦于吸引和推动离散者回流祖(籍)国开展经济科技合作,借助他们的力量为中国经济建设增添额外动力。改革开放前二十年,得益于以离散华人为主导的来华投资,中国获得了发展起飞所急需的资金;而进入21 世纪后,伴随中国国力的日益强大,经济结构面临转型,来自发达国家的离散华人群体又成为中国引进科技、智力与先进管理经验的主要渠道和媒介。

由于出入境政策的开放,中国新移民群体也在这一时期迅速增长。这些新移民大多出生于国内,在中国接受教育,熟悉中国国情,理解国内政策,在高度融入住在国社会的同时,对祖(籍)国怀有深厚感情,属于典型的现代离散华人。中国是其真实确切的“祖国”,而非是记忆与道听途说拼凑而成的想象。与其先辈相比,这些新移民也具有更强的流动性,与中国以及家乡都保留着更加频密的互动与往来。新移民的到来改变了传统侨社的结构,也将关于祖(籍)国的最新动态与不同看法带到了华人离散群体之中,从而使得海外侨社对于祖(籍)国的既有想象更加亲近,也更为真实。

五、余 论

过去数百年间,海外离散华人群体与祖(籍)国间的关系波澜起伏,伴随国家实力消长及国内外政局的调整而不断变化。从明清两代到新中国建立初期,离散华人在祖(籍)国事务中呈现出明显的古典离散倾向,即对于祖(籍)国的发展变化高度关心,积极参与,而对于住在国政治则缺乏主人翁意识,参与有限。在20 世纪上半叶华侨华人积极参与、支援祖(籍)国独立与解放的历史舞台上,虽然远隔关山重洋,但中国仍被视为离散华人最终的故土与家园。因而他们毁家纾难,实际上是一种舍小家而保大家的爱国情怀。

二战后,民族解放的浪潮席卷全球,民族国家的体系在全球形成,为国家间关系与族群身份认同搭建了全新的框架。在经历20 世纪五六十年代“华侨社会”向“华人社会”的重要转折后,对于大多数选择归化于当地的海外华人而言,中国已不再是他们生活的主要场所,其身上的“离散性”也伴随祖籍故土的想象而逐渐消失。然而,作为积极、主动的华人离散者,与祖(籍)国社会、文化的联系却从未完全割裂。借助于诸如地缘、方言、地方文化等原生性纽带,离散华人与祖籍侨间的各类既有联系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正是由于这一机制的延续,当20 世纪末中国向世界重新敞开大门时,沉寂蛰伏于海外华人社会与祖(籍)国间的庞大跨国网络才得以迅速重构并愈加强化。对于这些变化,我们不仅应充分考虑中国与其离散群体的各自演变,更应将这种变迁置于20 世纪前后国际体系重大调整的宏观背景之下来思考。从“华侨社会”向“华人社会”的过渡,其深层的原因源于国际帝国(殖民)体系向民族国家体系的转变。而冷战结束后,随着以“族性张扬”为特征的族裔民族主义兴起,海外离散华人群体不仅在住在国社会的政治参与显著增加,其对于祖(籍)国政治的关注与影响也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

与其先辈相比,新时期的离散华人群体已经具有了现代离散的典型特征,在深度融入居住国社会的同时,仍维持着对祖(籍)国文化与社会的强烈认同。他们关注中国各领域的发展,与国内各级政府和企业保持着频密联系,并基于个人与离散群体的诉求,期望对祖(籍)国各领域发展发挥更大影响。今天,在全球化与网络化进程的双重驱动下,藉由离散群体、祖(籍)国以及居住国三者共同构成的离散政治系统开始加速运转,离散者对故土与现居地的双重关切也更加容易表现出来。离散理论的引入有利于我们更好理解全球化时代下的国家关系与族群认同。从祖(籍)国政府争取侨心的角度而言,离散群体的非政治属性回避了对国籍等敏感问题的区分,从而更有利于增进海外(入籍)华人群体的情感归属,也有助于在祖籍文化的向心感召下创造更多的族群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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