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老师: 读者问:我以前住在西班牙,2012年因老爸病重回国超期没有再回去,居留早就过期了。现在老人已经故去,我没了后顾之忧,想回西班牙和儿子一起生活。听说曾经有长期居留的人可以申请恢复居留 ...
尊敬的郑老师: 读者问:我以前住在西班牙,2012年因老爸病重回国超期没有再回去,居留早就过期了。现在老人已经故去,我没了后顾之忧,想回西班牙和儿子一起生活。听说曾经有长期居留的人可以申请恢复居留的。不知怎么办理。请郑老师指点。 福建 陈女士 郑老师答:根据您的问题,我猜想您原来有的是长期居留,或者当时称永久居留。2012年回国后,再没有回西班牙。这就符合外国人法执行法规(R.D.557/2011)的第四章,有关于恢复永久居留的规定。您的居留被废是因为该法的第166.1.c条所指:“连续12个月以上没有在欧盟境内”。也因此,该法的第158.a条的规定,您的长期居留属于可申请恢复之列。法规的第159条详细讲解了申请手续。如果申请人合法地在西班牙境内(您不属于此情况。有的人,没有了长期居留,但是在有了签证后进入西班牙,并签证处在有效期中),则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外国人事务办公室送交申请。另一种就是您的情况:人不在西班牙,在中国。那么,您是福建人,就应当去西班牙驻广州总领事馆提出申请。 西班牙领馆接受了您的申请后,会把资料转发到国内,由外国人事务办公室核实处理。一旦同意你恢复长期居留,会通过领事馆给您一封批准信,同时,领事馆,经本人申请,缴纳手续费(tasa)(缴费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在领馆规定的银行缴费)后将发给您所需的签证,您可凭签证入境。在入境后的一个月期限内申请办理新的长期居留证。申请签证只需送交申请表格(一式两份)、有效护照、批准信和手续费缴纳收据。 恢复长期居留所需要的文件不复杂:a) 本人的有效护照,b) 所属国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公证,c) 健康公证。以上公证须做好双认证并译成西班牙语。 在申请表格以及所需文件到达审理机关(你拟居住地的外国人事务办公室)后的三个月里,当局应该做出处理决定。申请人在接到批准信或凭入境签证入境后,即可到警察局办理新的长期居留证,该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根据以上规定和解释,您就可以着手准备申请恢复您的长期居留手续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用。 郑星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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