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章女士来电,提了一系列问题,均与她和丈夫要解除婚约的事情有关。见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在此一并作答: 1. 我们俩是在国内结婚的, 是否可以在西班牙办理离婚手续?是在使馆办理还是通过法院离婚? ...
读者章女士来电,提了一系列问题,均与她和丈夫要解除婚约的事情有关。见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在此一并作答: 1. 我们俩是在国内结婚的, 是否可以在西班牙办理离婚手续?是在使馆办理还是通过法院离婚? 答:可以的。但不能在使馆离婚,必须通过你们居住的地方的民事法院(如果在小地方,当地的JUZGADO DE PAZ)西班牙民事法庭可以接受任何愿意在这里提出的离婚案。只需当事人提供合法的婚姻关系证明(中国的则需要夫妻公证)。在处理离婚案时,法院会参照我国相关之规定。 2. 女方希望在西班牙离婚, 而他要在中国办理。主要原因是我们在国内没有共同财产,而买的房子却在西班牙。在国内离婚,国外的财产也能得到合理的处理吗? 答:由于国内无法证明共同财产是否属实,一般不做判决。同样的,如果在国外离婚,国内的财产也不属于法院判决内容。不管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都要求就双方共有财产的分配做好书面协议,如果达不成协议,则由法院判决。 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在国内办理,则只要到原来登记结婚的地方去办理,就子女和共同财产做好合理的安排,形成书面协议。这样手续快,甚至当时就可以领到离婚证。 但是你担心不能得到共同财产的相应部分,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写明,在西班牙的共同财产的分配,可以凭离婚判决书(离婚公证)到西班牙民事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法处理。当然这样做比较麻烦了。如果你丈夫就是不愿你得到你的那一部分,则最好在西班牙由你单方提出离婚,法院可以做出合理的处理。 3. 丈夫借口我从来没有工作过,所有的财产都应该归他。这样说法合理吗? 答:说到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的共同财产。你虽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但是你在家负责家庭生活,照顾丈夫和孩子的生活,都尽到了义务。期间所得财产不应算作他个人财产,除非结婚时就有书面约定。 4. 我们婚后有三个子女,丈夫说我没有工作,无力抚养他们,所以他要把三个孩子都归他。我该怎么办? 答:夫妻婚后(甚至包括婚前)共同子女永远是夫妻双方的。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或取消。婚姻法规定要对未成年子女做好合理的安排,主要就是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角度考虑的。在西班牙办理的离婚,从来不提孩子归谁的问题,双方均有对子女的监护权,除非一方失去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中国,过去在离婚问题上往往说到子女归父亲或归母亲。这种说法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在2014年的新婚姻法上则明文规定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38条,关于探望子女的问题是这样规定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方面也不同于以前了。在过去的离婚判决书上只提到孩子归谁抚养,不提另一方面探望子女的权利,也不提孩子探望另一方父/母的问题。因此出现了,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认为孩子归他(她),而禁止对方探望孩子,不允许孩子与对方联系等不合理现象。 在西班牙的离婚协议书上,关系到未成年子女问题上,需要详细地写明孩子与父母双方联系的时间,比如放假期间,一半与父亲过,另一半与母亲一起过;每个周末,孩子都可以到不直接抚养他的一方去等。 这样的做法,不仅保障了离婚后的孩子父母和子女的相互探望的权利,也要求离婚后的父母继续他们的对子女的教育义务。 至于孩子跟谁生活,要从对孩子的教育和成长有利着想。如果你没有独立的工作,没有经济能力直接抚养他们,很可能法院也会做让孩子随父亲的决定。具体如何办,还要视孩子们的情况而定,最好跟你的律师商量。 5. 我来西班牙后一直没有工作,一时也找不到。离婚后丈夫是否应当负担我的生活? 答:如果你还处在可工作的年龄,身体也属健康的话,首先还是努力找一份工作。离婚后如果丈夫有条件,除了抚养子女外,应该向你提供部分生活费用,这也要视情况而定。即使丈夫向你提供生活费用,也是基本的,除非你丈夫有很多财产。 读者小王来信问: 我们全家都有西班牙的长期居留。但因我在国内有生意,常要在国内,孩子也在国内上学。最近回来更换居留证。经预约后,收件人一看我们的护照就告诉我们,由于我和太太在国内停留时间超过365天, 孩子也开不出在这里上学的证明,我们仨的长期居留不能更换了。他留下了三人的护照全本复印件,还要我们补送我们大人的vida laobral 和全家的住家证明。我们可以提供我们在西班牙的房产证明和这十几年来的银行活动证明。这对于我们保留住居留是否有用?我想知道,我们的居留是不是已经被废了,那么是否应该着手办理恢复长期居留的手续了? 答:在递送材料时,工作人员已经发现你们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按照外国人法关于长期居留废除的规定,你们手中的居留已经无效。在西班牙有房产和银行存款,并不等于你们可以有长期居留。即便按照现行的买房得居留的政策,也是先拿到的是非长期居留,况且,你们不属于此列。所以,如果还想在西班牙定居,你们应尽早着手办理恢复长期居留的手续。为此,你们需要回国办理无罪公证,并做好双认证和西班牙语的翻译;此外,在送交时还需附上健康证明。如果你们这次来西班牙是度假,孩子也还要回去上学的话,所有这些手续都可以在国内办理,等有了所需文件,可以送西班牙驻我国的使领馆,等待批准(一般需要三个月),得到合法入境签证后,去警察局领取新的长期居留证。 华人华侨律师事务所 郑星珊老师 热线电话:91437760/916422251 zhenglaoshixinxiang@hot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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